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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h 02

    中信证券高管股权激励

    刚才看《理财周报》第2008.3.3期, 有一篇文章叫做“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亿万富翁排行榜(750名)”, 其中跟中信证券高管有关的排名摘录如下:

    激励个人

    公司职务

    激励股票/期权(万股)

    期权初始行权价

    225日收盘价

    溢价价值(万元)

    雷勇

    监事、经济业务管理部

    145

    4.13

    58.69

    7911

    王东明

    董事长

    80

    4.13

    58.69

    4365

    张佑君

    董事

    52

    4.13

    58.69

    2837

    笪新亚

    董事、副总经理

    52

    4.13

    58.69

    2837

    程博明

    常务副总经理

    52

    4.13

    58.69

    2837

    黄卫东

    副总经理

    52

    4.13

    58.69

    2837

    黄玉明

    副总经理

    52

    4.13

    58.69

    2837

    倪军

    总会计师

    52

    4.13

    58.69

    2837

    谭宁

    董事会秘书

    52

    4.13

    58.69

    2837

    张耀

    监事、综合业务管理部

    36

    4.13

    58.69

    1964

    杨振宇

    监事、资金运营部

    36

    4.13

    58.69

    1964

     

    我不禁产生几点疑惑:第一,雷勇作为监事和经济业务管理部的管理人员,为什么拥有期权数量比作为董事长的王东明多,而且多出大于80%65万股)?第二,监事的职能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的监督,也就是说监事应独立于经营管理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雷勇一人身兼监事和经济业务管理部的双重职位,是否妨碍其公正无偏见的行使监事职能?第三,张耀与杨振宇作为中信证券另外的两位监事,是否存在同样的因身兼双重职位而利益冲突的问题。第四,雷勇拥有如此多的期权,而且溢价价值显著,其个人利益与公司股价紧密的捆绑。当公司财务虚报利润的时候,当公司经营出现重大问题会影响股价的时候,雷勇是否会因为惧怕牺牲个人利益而隐瞒信息,无法有效行使其监事的职能、无法对股东大会负责?